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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受理2022年度水资源论证和水文、 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初评工作的通知
 
2022年3月22日  点击量:1785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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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单位:

根据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《关于受理2022年度水资源论证和水文、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中水协秘〔2022〕14号)要求,现将初评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受理时间

2022年3月21日至4月29日(节假日除外),上午9:00至下午5:00。

二、受理地点

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7号水务楼702室。

三、初评材料要求

(一)单位证明材料

1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原件;

2、原有资源论证或水文、水资源调查评价水平评价证书原件(初次申报单位无需提供);

3、工作场所证明提供产权证、租房协议(产权证持有人名称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的,无须提供租房协议);

4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项目管理制度原件。

(二)人员证明材料

1、法人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,提供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和任命文件原件;

2、人员社保证明或人事证明,提供单位所在地人社机构开具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(具备网上系统查询方式的提供验证查询方式),或单位隶属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;

3、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

(1)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原件;

(2)学历证书不具备学信网验条件的提供证书原件,具备学信网验证条件的提供学信网验证二维码,境外学历证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;

(3)职称证书不具备网上验证条件的提供职称证书、职称评审表(或初定表)和职称评审部门发文原件或扫描件,具备网上验证条件的提供验证查询方式;

(4)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原件。

四、业绩材料

1、委托证明,提供合同或委托书原件;

2、成果证明,提供成果报告书原件,报告书中须含有此次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签名;

3、完成证明,提供审查意见、批复、验收证明、委托证明等原件,要求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或验收的业绩,需提供相应级别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、批复意见或验收意见原件。

五、单位类别及拟定时间安排

序号

单位类别

拟定时间安排

1

新申请企业

2022321日至429

2

高校、科研院所、厅属事业单位

2022415日至429

3

规划水资源论证单位

2022420日至427

4

非资格变更类单位

2022427日至429

六、其他

1、对于新申请单位协会将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现场检查。

2、提供原件材料符合性难以辨识或辨别的,由协会秘书处将情况反馈至协会初评工作组集体评议。

3、受疫情防控影响,请相关从业单位提前与秘书处预约材料初审方式及时间。

系 人:卢发周

联系电话:15952026869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江苏省水资源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3月21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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