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理事单位:
根据《江苏省水资源协会章程》规定,本着提高工作效率、减轻理事工作负担和勤俭办会的原则,经理事长批准,四届三次理事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,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内容
审议《关于吸收新会员的建议》
二、有关事宜
请各理事认真审议会议材料(见附件),并于2019年12月15日前将书面审议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协会秘书处。如无反馈意见即视为同意。
秘书处将整理反馈意见上报至理事长会议,通过后正式发文公告即完成吸收新会员手续。
新吸收的会员单位应遵守协会章程,主动交纳会费,积极参加协会活动。
联 系 人:卢发周
联系电话:025-86338416,15952026869
电子邮箱:286037134@qq.com
附件:关于吸收新会员的建议
江苏省水资源协会
2019年12月4日
附件:
关于吸收新会员的建议
截至本次会议前,协会秘书处共收到苏州市网慧水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向协会提交的入会登记表,名单如下:
1、苏州市网慧水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,法定代表人沈国华;
2、镇江市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,法定代表人陈卫平;
3、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,法定代表人吴昌新;
4、江苏永辉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,法定代表人杜永;
5、江苏汉汶生态科技有限公司,法定代表人王丽丽;
6、南京市聚水源科技有限公司,法定代表人尹业飞;
7、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,法定代表人徐惠民;
8、钛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,法定代表人花思洋;
9、江苏水迅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,法定代表人武智慧;
10、南京南瑞水利水电科技有限公司,法定代表人徐青;
11、连云港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,法定代表人梁化成;
12、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,法定代表人施春华;
13、江苏木润水利科技有限公司,法定代表人孙长根;
14、南通如泰投资项目评估有限公司,法定代表人何维国;
15、如东县水资源管理所,单位负责人沈建兵;
16、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,法定代表人蔡升华。
经秘书处资格审查,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入会条件,建议吸收以上单位为协会会员。
以上建议请审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