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受理2019年度水资源论证和水文、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初评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《关于受理2019年度水资源论证和水文、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中水协秘〔2019〕59号)要求,现将初评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受理时间
2019年10月8日至10月30日(节假日除外),上午9:00至下午5:00。
二、受理地点
南京市上海路7号水务楼702室。
三、初评材料要求
(一)单位证明材料
1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原件;
2、原有资源论证或水文、水资源调查评价水平评价证书原件(初次申报单位无需提供);
3、工作场所证明提供产权证、租房协议(产权证持有人名称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的,无须提供租房协议);
4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项目管理制度原件。
(二)人员证明材料
1、法人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,提供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和任命文件原件;
2、人员社保证明或人事证明,提供单位所在地人社机构开具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,或单位隶属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;
3、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
(1)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原件;
(2)学历证书不具备学信网验条件的提供证书原件,具备学信网验证条件的提供学信网验证二维码,境外学历证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;
(3)职称证书不具备网上验证条件的提供职称证书、职称评审表(或初定表)和职称评审部门发文原件,具备网上验证条件的提供验证查询方式。
(4)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原件。
四、业绩材料
1、委托证明,提供合同或委托书原件;
2、成果证明,提供成果报告书原件;
3、完成证明,提供审查意见、批复、验收证明、委托证明等原件,要求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或验收的业绩,需提供相应级别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、批复意见或验收意见原件。
五、单位类别及拟定时间安排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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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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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定时间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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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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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校、科研院所、厅属事业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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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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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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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申请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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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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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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扩大范围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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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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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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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资格变更类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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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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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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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水资源论证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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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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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其他
1、提供原件材料符合性难以辨识或辨别的,由协会秘书处将情况反馈至协会初评工作组集体评议。
2、为减少办事人员排队等候时间,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,请相关从业单位提前与秘书处预约材料初审时间。
联 系 人:卢发周
联系电话:15952026869
江苏省水资源协会
2019年9月23日